14斤杨梅抽检不合格,浙江温岭市一水果店被罚2万
14斤杨梅抽检不合格,浙江温岭市一水果店被罚2万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
2023-09-0814斤杨梅抽检不合格,浙江温岭市一水果店被罚2万
(资料图)
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日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(2023年第141号),浙江温岭市一水果店因销售的14斤杨梅经抽检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要求,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。
杨梅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:
(一)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
抽样单编号:XJC23331081305932343Z;产品名称:杨梅;购进日期:2023-5-30,抽样基数:7kg;规格型号: /;保质期:/;不合格项目: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项目不符合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被抽样单位:温岭市温峤**水果店。
(二)核查处置情况
2023年6月16日,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,现场未发现有同批次的杨梅。至2023年6月16日案发,当事人共以116元/千克的价格销售杨梅7千克,计销售额812元,销售部分已无法召回。
(三)违法行为查处情况:
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,其行为违反了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三)项之规定。当事人系初次违法,涉案过期食品种类单一,数量少,行为轻微,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。根据过罚相当原则,符合“依法减轻”之情形。根据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,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,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如下处罚:
1、没收违法所得812元;
2、罚款20000元。
潇湘晨报综合